惊闻河南省委常委、原副省长、河南省期货、批发市场研究领导小组组长、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第一主任委员秦科才同志逝世,夜不能寐,往事涌上心头。
第一次知道秦副省长大约是通过1988年10月22日在郑州举办的全国首届期货市场培训班。他在开班讲话中指出,“在我国引进期货交易机制、试办期货市场是必要的。国家确定在郑州试办粮油期货交易所是对河南的信任。要把郑州粮油期货交易所办成面向全国、组织粮油期货贸易的服务场所,为全国服务”。大概是出于不太明白、想一探期货究竟的好奇心吧,当时就职于河南省粮食局的我从此与期货结下不解之缘。
随后,在1990年8月21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专业培训班开学典礼上,他又强调,“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试办,不仅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尝试,也是贯彻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的一个具体组织形式。它是结合中国国情,总结市场调节经验,借鉴国际市场机制,铸造的有组织、有限制、规范化的新型粮食批发市场,关系到观念的转变,政策的调整,规章制度的突破,权益的再分配,触动多方,涉及面广,对生产、经营、消费者都将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而就在此时,我已成为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筹备工作的一员了。
在我的印象里,秦副省长对我们粮食批发市场的同志仿佛独有情衷。记得在1990年10月12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前的几个月里,我们作为筹备市场开业的工作人员,有机会到省政府送材料或汇报情况。一般说来都是通过他的秘书转交汇报材料。偶尔遇见秦副省长的时候,他非常的热情,让我们感到了他的真诚和平易近人。在后来与秦副省长接触的日子里,我们更是感觉如此。
众所周知,1990年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诞生和成功运行是一个示范,不仅对促进流通领域体制改革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而且作为我国坚持改革开放的标志,产生了较大的国际影响,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然而,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是在市场持续疲软的大气候下诞生的,这给市场的启动带来很大困难,尤其是在“进场交易不积极、铁路运输困难”的情况下,1991年10月7日至9日,商业部在北京分别召开了“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一周年座谈会”、“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一周年新闻发布会”和“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国家协调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是秦副省长亲自率领郑州市场汇报团队赴京,征求有关领导、专家对市场建设和发展的建议,为攻克难关、持续推动郑州市场发展做出艰苦努力。
为了尽快实现国家确定的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向期货市场过渡发展的目标,他还亲自带队在京召开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咨询研究组会议,讨论研究试办期货市场的方案,促使我们于1992年10月17日制订出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规则——《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规则》,并正式上报商业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
1993年5月28日,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成功运行三年基础上,郑商所率先推出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化期货交易,成为我国发展期货市场的又一个里程碑。那时,我们深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期货交易投机性强,风险性大,不仅自律管理要求高,而且更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护。1993年任河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秦科才同志要求郑商所参与起草《河南省期货市场管理条例(试行)》。后经河南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994年8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的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地方期货法规。
秦副省长对郑州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不仅有着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而且充满激情,这或许是他对新生事物大力支持、积极推动的根源。推出期货交易后,他曾要求我们抓紧研究期权交易。1995年6月,郑州商品交易所成为我国唯一一个加入“国际期权市场协会”会员的交易所,被誉为中国期货交易所的代表。2002年8月19日,郑商所举办“期权培训工程”系列活动之二——“芝加哥期权市场运作概况报告会”。秦副省长在百忙之中亲自到会听取汇报,而且坐在前排至始至终听了一个下午。那天参会的人特别多,大概有300多人。这与平时参加期权培训的投资者不多、积极性不高的情形迥然不同。“副省长上阵推期权”的境况我们至今记忆犹新。
秦副省长坚忍不拔的敬业精神常使我们备受鼓舞。1998年秦副省长离休之后,历时5年翻译出版了1994年12月份考察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时、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威廉·布拉斯基送给他的《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全球金融巨人的崛起》一书。当他把厚厚的一摞翻译书稿交给我、并请我全面审核的时候,我真的是感佩交并。因为我尝试过翻译的千辛万苦,这一摞沉甸甸的46万多字的书稿不仅隐含着极大精力和心血,而且准确翻译其中的专业术语和疑难杂句,绝对是绞尽脑汁的事。仅就此书而论,秦副省长对期货市场的卓越追求、奉献精神、理解深度和翻译功力均可见一斑。
前身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郑商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我国第一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这里有1991年3月22日成交的第一笔未收获小麦的非标准化合同、
谨此缅怀为中国期货事业牺牲的先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