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企业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最近扩大对数字资产监管的计划感到担忧,目前数字资产的交易可能在其监管之外。这种担忧还源于监管机构一直试图对加密玩家实施法律,即使没有完全合适的监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明确表示,它正在关注加密行业。2021年11月,证交会主席加里·詹斯勒(Gary Gensler)在证券执法论坛(Securities Enforcement Forum)上发表了讲话,强调执法是“实现证交会保护投资者使命的根本支柱”。Gensler主席警告金融专业人士要“考虑法律的精神”,而不是寻找“文本或脚注中的一些含糊之处”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他解释说,SEC的执法部门将关注具有金融性质的产品和服务的“潜在经济现实”,以评估投资者是否得到充分保护。在他发表声明之前,他曾在2021年8月讨论过SEC对加密资产和技术的管辖权,建议“立法重点应集中在加密交易、贷款、和DeFi平台”,以便将“加密领域”纳入与传统证券类似的监管框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这些声明之后采取了行动。过去几周,加密货币借贷公司摄氏度Network、Voyager Digital Ltd.和Gemini Trust Co.面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审查,重点是它们提供的产品是否为证券,以及它们的高收益产品是否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 加密领域的定义很宽泛,涵盖了从没有真正商业模式的笑话币到大型科技产品和服务,比如Meta的Diem(刚刚被Silvergate Capital收购)。考虑到“加密”资产的广泛范围,这类数字资产由一系列字母组合的监管机构负责也就不足为奇了——SEC、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货币监理署(OCC),以及个别州政府机构。 数字资产很难定义并影响金融服务行业的各个方面。事实上,传统金融服务中的一些人拒绝将加密代币称为货币。例如,杰米•戴蒙(Jamie Dimon)最近表示,他不再使用加密货币这个词。无论如何,基于区块链的产品和服务的设计,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像其他金融科技产品一样,是为了颠覆传统的金融服务行业,没有人能与他们所造成的颠覆相匹敌,无论你如何称呼他们。 加密资产的创新和颠覆性潜力是监管机构关注的一个来源,这就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呼吁加强与加密行业相关的监管努力。这些电话是合法的,但应该针对谁呢?尽管詹斯勒最近发表了上述言论,但加密货币监管领域仍存在许多不确定性。例如,目前还不完全清楚谁是加密领域的主要监管者。当然,关于哪些数字资产应该被归类为证券,以及一些基于数字资产的交易(如不可替代代币)的法律影响和后果,仍然存在一些开放的问题。这种不确定性尤其令人担忧的是,考虑到加密行业的巨大增长,风险所涉及的价格标签。据报道,当比特币和以太坊(世界上最大的两种加密货币)在2021年11月飙升至创纪录高点时,加密货币的市值首次达到3万亿美元。然后,在2022年1月,加密货币价格大幅下跌,包括比特币,其价格从历史高点下跌了50%。无论您将加密资产称为资产、证券、货币还是代币,在如此巨大的市场中,这种水平的波动都值得关注。除了价格波动,政府部门和机构也表达了对新兴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存在的风险的担忧,从上周五的财政部报告到美联储上周的稳定币报告。议员们一直在推动对去中心化交易所的监管,以打击“地毯拉票”行为。这种行为使加密货币的创造者剥夺了货币的流动性,导致不知情的投资者基本上损失了所有的钱。加密风险管理公司Solidus Labs监管事务和合规政策主管Liat Shetret表示:“消费者保护问题和市场完整性日益成为监管机构和加密产品普通消费者关注的主要领域。 随着加密行业滥用、操纵和欺诈行为的增加,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有意采取立即(亟需)的行动。几个月前,证交会向美国最大的加密交易平台Coinbase发出了一封警告信,警告加密行业,如果该公司继续推出计划中的贷款产品,证交会将起诉该公司。去年,当BlockFi因高收益加密账户面临SEC的审查时,SEC采取了类似的行动。类似地,BlockFi和Celsius也曾是国家证券监管机构早期执法行动的对象。联邦和州机构的这些诉讼、信函和执法警告突显出,对于金融行业,尤其是对日益增长的加密行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监管方式——先监管后执法,还是通过执法来监管? “强制监管”是一种历来广受批评的做法,指的是监管机构或政府机构通过采取强制行动,或通过所谓的“无行动函”、“解释函”和“豁免函/命令”来创建一个零零散散的规则,从而绕过传统的监管程序。一旦使用,这些行动或信件就会创造出一项规则,或反映出一种以前不清楚存在的监管期望,因此,通过执行来进行监管。在金融行业,这种类型的规则制定可能发生在专注于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或专注于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护的监管机构,选择采取审慎的监管方式,而不广泛公开他们的执法行动。 当然,监管机构有时会发现自己需要依赖这种不那么传统的规则制定过程,这是有正当理由的。正如前财政部长蒂莫西·盖特纳所说,“(在某些情况下)……能够迅速适应创新和变化。”盖特纳认为,另一种选择可能会“产生一种僵化的安全和稳健的框架,这种框架无法与时俱进,也无法防止监管套利。”然而,保守的、适应性的规则制定不应取代适当的监管。尽管提供基于加密的产品和服务的实体必须负责任地管理风险并实施控制框架,无论是否有具体的法规要求它们这么做,但在缺乏商定的定义和规则的情况下,这项任务的挑战性要大得多。 为在新兴技术领域运营的实体创建这样的规则并不容易。大量资金涌入加密货币,这就要求监管机构实时掌握技术,以便尽可能缩小风险差距。由于这项任务不可能完成,监管机构必须保持谨慎,与行业参与者合作。但执法为先的做法,不利于监管机构和行业之间的合作行动。相反,监管机构应该先监管,然后再执行法律。正如前财长盖特纳(Geithner)所建议的那样,在需要灵活性的情况下,保留事后对监管作出调整的能力。 众所周知,SEC在门后放了一把大猎枪,以保持市场秩序。拉斯维加斯内华达大学(University of Nevada)威廉•s•博伊德法学院(William S. Boyd School of law)副教授本杰明•爱德华兹(Benjamin Edwards)表示:“它可以明智地使用执法权力,在让一些企业流落街头之前鸣枪示警。”事实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不需要只在通过强制执行来解决问题的监管和引入旨在解决过去十年问题的全面监管规则之间进行选择。发布有关监管机构思维的指南,可以帮助企业按照监管机构的法律观点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免在监管机构突然决定对一条他们多年来一直忽视的边界线进行监管时,让企业陷入执法行动。皮尔斯委员在非酷刑酷刑的背景下阐述了这一点。发布指导意见并征求公众意见,也可以帮助希望遵守法律的企业摆脱麻烦,同时允许社区帮助监管机构开发一个可行的框架,将骗子赶出加密货币。 文/Nizan Geslevich Packin:纽约城市大学(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齐克林商学院(Zicklin School of Business)、巴鲁克学院(Baruch College)的法学副教授,也是印第安纳大学(Indiana University)互联网与网络安全治理项目的附属教员。 |